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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已試行24年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轉正。最新的《細則》中首次明確提出:發展黨員工作要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提出了優化黨員隊伍結構。
中央組織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達8512.7萬名。從黨員數量和黨組織規模看,中國共產黨早就成為了全世界最大的黨。黨員數量提升了,並不意味著黨員質量同步增長。相反,如何保持龐大黨員規模情況下黨員的先進性,並確保每一位黨員真正抱有共產主義信仰,成為了黨組織建設的新命題。一個黨的組織部門與研究機構經常提出的問題便是:蘇共在20萬人時建國,200萬人時衛國,2000萬人時卻亡國,這是為什麼?
長期以來,黨在發展新黨員時堅持高標準。不過僅僅把控入黨質量關,難免忽略了人的變化尤其是黨員價值觀的變化。逐步實施“能進能出”的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是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的途徑之一。黨章規定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黨員,經教育無法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此外,如果黨員要求退黨,黨章也規定了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佈除名的實施步驟。
從黨章和黨的各項規定可以看出,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並非無章可循,而是在很多地方成為一項“沉睡的規定”。隨著人口流動日益頻繁,脫離組織生活的黨員數量越來越多,一些因個人因素生活在海外的黨員也面臨無法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這些黨員並不符合留在黨內的條件。許多情況下,除因違法亂紀被開除黨籍外,一些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依舊有可能留在黨內。
近年,各地試行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面向的就是那些不再符合黨員條件但並非違法犯罪的人們。如從2012年開始,浙江、廣東、重慶等地就開始試點,打開不合格黨員“出口”。浙江淳安縣梳理出了不合格黨員的10個方面表現,涵蓋政治信仰、黨性原則、組織生活、工作作風、法制觀念等內容,具體表現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規建房,支持或參與迷信、賭博、打架鬥毆。這些舉措與2013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的要求相呼應。此次《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則再次強調了黨員隊伍的標準。
建立常態的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對執政黨來說是永葆青春的不二選擇。一些國家的黨也對黨員質量提出了嚴格要求,如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確立了“質量比數量更重要”的立黨原則,建立了“幹部黨員”制度。普通黨員中約有10%的黨員可以成為幹部黨員,方能在執政黨的政府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英國工黨設有專門的全國黨章執行委員,他們有對違反紀律條例的黨員進行處置的權力,包括譴責、停止黨內職務或黨內的代表權、停止或撤消對其候選人或後備候選人的提名和開除出黨的處罰。
除了繼續在黨員“入口關”嚴格把控,堅持組織程序,絕不降低共產黨員的標準外,完善和暢通黨員“出口”是提高黨員隊伍質量的好辦法。開放、包容和自信是現代政黨的共同特征,在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對黨員隊伍的開放。對黨組織來說,適時允許和推動不合格黨員退出,非但不應當成為心理負擔,而應視之為控制總量、提高質量之路。 (原標題:讓不合格的黨員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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